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:
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、十七大精神,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,完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制度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》、《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》等法律、法規,根據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發展實際,我委制定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若干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現印發你們。請各地國資委及時向地方黨委和政府報告《意見》的主要精神,將《意見》的要求和本地區實際情況結合起來,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,按照“國家所有,分級代表”的原則,規范各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職責權限;按照政企分開、政資分開的原則,繼續推進政府社會公共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,處理好國資委與政府其他部門、機構及企業之間的關系;按照“權利、義務和責任相統一,管資產和管人、管事相結合”的原則,積極推進出資人三項主要職責的落實,依法規范出資人行權履責行為;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,加快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,完善法人治理結構,不干預企業經營自主權?!兑庖姟穲绦羞^程中遇到新的情況和問題,請及時向我委反映。
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
二○○九年九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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